广州市第二中学澳洲校友会章程

1. 名称:本会定名为「广州市第二中学澳洲校友会 Guangzhou No. 2 High School Australia Alumni Association Incorporated」。下简称「本会」。

2. 总则:本会是由广州市第二中学在澳洲的校友自愿组成的非牟利性组织并在澳大利亚公平交易委员会正式注册登记的民间协会,注册号:INC901479, 注册日期为2019年11月4日,协会所有权属本会全体会员;本会为一个独立组织,无政治无宗教无党派,不接受任何政治宗教团体的领导和不参加任何政治宗教团体的活动,不接受政治捐献。

3. 宗旨:本会是一个校友联谊及校友与母校联系的交流平台。本会以团结友爱关怀合作为宗旨;联络和团结澳洲校友;关心校友福利和文化生活,关注及支持母校发展,增进在澳校友与母校的沟通。

4. 本会遵守澳大利亚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5. 会员

  • 资格:凡居住在澳洲的在广州市第二中学学习过的学生,及曾在广州市第二中学任职的教职员工均可加入本会為会员。(至少一位会员或二中教师推荐。)
  • 权利: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及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会员可以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并监督本会的工作。会员有退出校友会的自由。
  • 义务:会员必须遵守会章,维护本会权益和信誉,及协助会务的发展。
  • 要求:会员必须遵守澳洲法律法规,互相尊重,严禁人身攻击和侮辱语言。经劝告超过两次警告之后,理事会保留劝退出校友会及移出校友会群的权力。

6. 组织架构

  • 会员大会为本会最高权力机关。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每届为五年,由会员大会每五年选出新的理事会成员。会员大会的法定人数為不少于5人。理事会有权按需要召集会员大会。
  • 会员大会召开前30天通知所有会员并允许所有会员在大会召开前向理事会提名新理事会成员,并通过会员微信群投票选举出新的理事会成员。
  • 会员大会召开时理事会公布新理事提名名单。
  • 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出最多13名理事组成理事会,并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们在理事会中的职务。
  • 理事会设会长两名,地区副会长五名(新南威尔士州一名,维多利亚州一名,昆士兰州一名,西澳大利亚州一名,南澳大利亚州一名,其它地区如有需要再设理事),秘书长两名,财务总监一名。
  • 地区副会长由生活在当地的会员担任。
  • 首届理事会由6名筹委会成员组成,并由理事会互选出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任期一年。一年后再由会员大会选出新一届理事会。
  • 理事会职责是管理校友会事务,讨论及计划本会的工作方向,发展运作和改进校友平台,计划并组织本会有价值的相关活动,令会员有良好的体验,遵从法制,章程和惯例,包括安全和风险考量。
  • 理事会成员必须身体健康,未受过刑事处分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理事会成员经会员选举可以连任。如被刑事起诉必须主动通知理事会并请辞
  • 如有当届理事会成员因事请辞出现空缺,当届理事会有权提名推荐新理事成员,由会员大会表决半数以上赞成通过。
  • 理事会的决定,采用投票的形式,赞成票必须超过半数以上,若赞成与反对票对等,会长行使决定权。
  • 理事会任期五年。

 

7. 经费及财政:会员入会时,缴纳会费$35澳元,不收年费,多缴纳者欢迎。本会是非牟利机构,酌情接受各方友好人士和团体的捐赠和赞助。因办公益或会务等,若资金短缺,需临时募捐由理事会决定。本会设有财务总监,有独立银行帐号每次活动经费摊分,由财务总监安排。本会财政年度由每年七月一日起至翌年六月三十日止,每年财政报告提交会员大会审批通过。

 

8. 校友会:广州市第二中学校友总会,下简称「校友总会」,设立于中国广州市应元路21号,本会是校友总会的分会之一,本会组织架构及财务独立于校友总会,有独立决策权,本会遵从澳洲法律法规尊崇中国传统习俗和民族美德,维护校友总会良好社会声誉,为母校争光;本会保持和校友总会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将校友总会精神和校庆活动等重要通知传达给本会校友,随时向校友总会反馈本会校友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和促进澳洲校友和全体二中校友的联系和交流。

9. 修改与解释:本章程之修改及解释权属於本会会员大会。